2017年6月14日 星期三

小薯仔關心社區0004 - 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

14-6-2017

最近諗緊有咩題目係可以錄音,又唔係純娛樂或者教育,係要D有意義既,咁就諗起其實香港政府係定期有D諮詢文化比公眾發表意見,呢D唔係正正係一個好題目咩!?雖然政府好有機會會意見接受,做法照舊,但作為一個冇背景,只可擔心自己基本生活,又想發聲為社會做番D野,睇怕答晒呢D諮詢文件的話都算係一個做法。更甚既係可以做一個「唔洗R爆頭先諗到題目」既錄音節目。

暫時我試錄左一集,個名就跟番自己之前係呢個BLOG用既系列名,EP1既TOPIC係「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」,有關文件係以下:
http://www.cedb.gov.hk/ccib/chi/paper/pdf/Consultation%20Paper_C.pdf

係31-7-2017或之前將意見EMAIL去p2pcalls@cedb.gov.hk就得啦





總結我既意見:

A)我認為有關規管應先以非立法形式制訂,因為立法的時間需時,成本過高,應該先以非立法規管使業界和市民習慣應有的模式,及後再考慮以立法方法正式規管。

C)WHY NOT BOTH? 兩個方案同時進行並無抵觸,個別行業的規管是就行業方面的,過濾應用程式為市民方面的,兩方面同時進行才會事半功倍。

D):
1)增加會用到促銷的「個別行業」的類別,例如美容業,並增設「其他行業」以避免日後有新興行業會免受規管
2)促銷者必須向接聽者提供其稱呼和有效的聯絡方法,而每次通話亦必須錄音
3)假如接聽者要求下,促銷者必須說明其個人資料的資料來源
4)不可用電腦進行電話促銷,必須以真人通話
5)限制致電時間,當電話接通又未有接聽的情況維持某一段時間後就要掛線,以免長時間騷擾人
6)用牌照制度,只有向電管局申請一個牌照後的公司方可進行電話促銷
7)採用計分制,由政府記錄市民投訴,並定期各公眾公佈「最騷擾人的電話促銷公司」,以阻嚇有關公司遵守有關規管 (如用此方法,敬請不要列印書面的公佈結果,二十世紀了,用網絡和電視公佈,不要浪費紙張和金錢)

*如果大家有時間有意見,不妨留言比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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